劳动合同三个月一签利弊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09 05:09:32
劳动合同三个月一签利弊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在合同终止时,可以选择不续约,不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赔偿费用没有那么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导读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在合同终止时,可以选择不续约,不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赔偿费用没有那么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在合同终止时,可以选择不续约,不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赔偿费用没有那么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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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三个月一签利弊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在合同终止时,可以选择不续约,不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赔偿费用没有那么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