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业刚设立的时候也只是备案公章,财务章,合同章,而不需要备案法人章。因为法人只是独立的个人,不代表公司,而公安局备案的仅仅是能代表公司的章。
即使变更法人了,也不需备案法人章。但是公司开户银行一定要变更,变更法人信息,填写表格并且提交法人章印鉴,方便购买支票,入支票等。法人章只有在银行有效力的,公安局只认公司,不认人,他们不管法人是谁,所以在公安局那里,法人章和自然人章是一样的!就好像我们注册了公司,拿法人章跟人家签合同,别人也不会同意啊,一定要拿公司合同章签的,只有在银行取钱入支票的时候,你留了法人章的印鉴,才需要去变更。
法律依据:《公司法人章管理办法》 第十条 印章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使用公司行政公章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印章保管人盖戳。对外重大投资、合资、合作协议在盖合同专用章前,需经总经理审批。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总经理私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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