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中药会引起流产
活血化淤药物
桃仁、红花、枳实、蒲黄、益母草、当归、三棱、水蛭、虻虫、穿山甲、乳香、没药等,可使孕妇血液循环加快,具有刺激子宫、反射性引起子宫强烈收缩的作用,导致胎儿宫内缺血缺氧,使胎儿发育不良及产生各种畸形,甚至引起流产、早产和死胎。
香走窜药物
丁香、降香、麝香等,可通过神经系统引起子宫收缩,也容易导致胎儿早产或流产。不少人工流产或引产药物中,麝香均为其中的主要成分之一。
大毒大热药物
生南星、朱砂、雄黄、大戟、附子、商陆、斑蝥、蜈蚣、砒石等,本身就是具有一定毒性的药物。中药雄黄已肯定有致畸胎作用,孕妇应绝对禁止内服,朱砂含有可渗性汞盐(即水银),可在孕妇体内蓄积,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耳聋、斜视、智力低下等。
滑利攻下药物
滑石、木通、牵牛子、冬葵子、薏苡仁(根)、巴豆、芫花、大戟、甘遂等,多有通气利尿下泻的作用,可通过刺激肠道及消化系统,兴奋子宫并引起反射性的收缩,使胎儿着床不稳而引起流产、早产。
知道了孕妇要远离这几类中药,孕妇在孕期服用哪些中药,应遵医嘱,不可盲目用药,以免给腹中胎儿带来伤害。另外,对说明书中已注明孕妇禁用或慎用的中成药,应避免服用。
二、导致流产的中成药有哪些
1、清热类
具有清热解毒、泻火、祛湿等功效的中成药,如六神丸,在怀孕早期服用可能引发胎儿畸形;孕后期服用易致儿童智力低下等后果。含有牛黄等成分的中成药,因其攻下、泻下之力较强,易致孕妇流产,也不可服用,如牛黄解毒丸、片仔癀、犀黄丸、败毒膏、消炎解毒丸等。
2、泻下类
巴豆、牵牛子、桃仁等及其他有通导大便、排除肠胃积滞、攻逐水饮、润肠通便作用的中成药,如十枣丸、舟车丸、麻仁丸,润肠丸等,因攻下力甚强,有损胎气。
3、消导类
即有消食、导滞、化积作用的一类中成药,如槟榔四消丸、清胃和中丸、九制大黄丸、香砂养胃丸、大山楂丸等,具有活血、行气、攻下之效,易致流产。
4、理血类
有活血祛瘀、理气通络、止血止痛作用的中成药,如七厘散、小金丹、虎杖片、脑血栓片、云南白药、三七片等,因其祛瘀活血力强,易致流产。
5、祛风湿除痹症类
以祛风、散寒、除湿、止痛为主要功效的中成药,如虎骨木瓜丸,其中活血之牛膝有损胎儿。类似的中成药,还有大活络丸、天麻丸、华佗再造丸、伤湿祛痛膏等。而抗栓再造丸则因大黄攻下、水蛭破血故孕妇禁用。
6、驱虫类
具有驱虫、消炎、止痛功能,能够驱除肠道寄生虫的中成药,为攻伐有毒之品,易致孕妇流产、胎儿畸形等,如囊虫丸、驱虫片、化虫丸等。
7、理气类
具有疏畅气机,降气行气作用的中成药,如木香顺气丸、十香止痛丸、气滞胃痛冲剂等,因其多为下气破气药,行气解郁力强而被列为孕妇的禁忌药。
8、疮疡剂
以解毒消肿、排脓生肌为主要功能的中成药,如祛腐生肌散、疮疡膏、败毒膏等中成药含大黄、红花、当归等,为活血通经之品,故孕妇不宜使用;而百灵膏、百降丹,因含有毒成分,对孕妇不利。
9、祛湿类
凡治疗水肿、泄泻、痰饮、黄疸、淋浊、湿泻等的中成药,如利胆排石片、胆石通等,皆具有化湿利水、通淋泻浊之功效,故孕妇不宜服用。
三、孕期用药注意原则
1、禁止随意用药
孕妇不要随便使用非处方药,一切用药都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当药物有相同或类似的效果时,应选择对胚胎、胎儿危害小的药物。
2、孕早期避免用药
非病情必需,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尽量避免在妊娠早期使用。
3、尽量减少剂量和使用时间
应按照最少有效剂量、最短有效疗程使用,避免盲目大剂量、长时间使用,避免联合用药。
4、用药前注意阅读说明书
用药前应详细阅读《药物说明书》,尽量不用“孕产妇慎用”和“孕产妇禁忌”的药。
5、注意选择药物
如可以局部用药有效的,应避免全身用药;如母亲的疾病使胎儿染病时,应选用胎儿、羊水的药物浓度与母体的药物浓度相接近的安全的药物,母子同治。
6、避免使用不确定的药物
避免使用广告药品或不了解的新药,或者听信“偏方、秘方”等随意用药。应使用多年广泛应用于孕妇的药物,尽量避免使用尚难确定对胚胎、胎儿、新生儿有无不良影响的药物,仅有理论上评价的药物慎用。
7、结合孕周用药
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坚持合理用药,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近临产期或分娩期用药时,要考虑药物通过胎盘而对生产时的胎儿及出生后的新生儿的影响。
8、药物检测
可以通过DNA检测技术来区别、掌握在此期间能够安全使用何种药物。
四、孕妇如何安全用药
妊娠各时期可使用的药物是不同的,药物对胎儿产生的影响也有所不同。胎儿器官形成期,药物的影响最大;等到器官基本长成后,药物的影响又会逐渐减小,所以说,孕妇用药与胎儿的孕周密切相关。
1、受精后1-2周
这个时期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即要么完全没有影响,要么会导致流产,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因此在当你在不知道是否怀孕的孕前或早孕时期服用药物,一般不会对胎儿有太大影响,不必过分担心,也不必因此做人工流产。
2、受精后3-8周(即停经5-10 周)
这个时期称为致畸敏感期,也是胚胎各器官加速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这个阶段应该严格控制用药,能不用时果断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如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如有服药史,可在怀孕16-20 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胎儿畸形。
3、妊娠9周到12周
这个时期同样是胎儿器官形成的重要时期,主要是手指、脚趾等小部位的形成期,因此用药不会像前段时间影响那么大,但同样要慎重对待。
4、孕中晚期
这一时期是胎儿的器官基本分化完成,并继续生长。这段时间药物致畸的可能性大大下降,但是有些药物仍可能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
5、分娩前
孕妇最后1周用药应非常注意,因为胎儿成为新生婴儿时,体内的代谢系统不完善,还不能迅速而有效地处理和消除药物,药物可能在婴儿体内蓄积并产生药物过量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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