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3月党的什么决定成立?接下来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原有的中央及地方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撤销。
《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的通过,对原有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革新,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提出,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任务是受理党员群众对党的组织和党检举、控告及对处分不服的申诉,检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
同时,还对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令的行为,除应依法由人民法院审理或政府监察机关惩处外,其应受党纪处分者即由党的监察委员会负责处理。
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只有1955年、1985年召开过两次全国性质的代表大会,召开的目的是解决重大问题。
1955年3月党的什么决定成立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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