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纠纷指因公司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方面内容所产生的纠纷。例如,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其出资、不按照约定出资或拒绝出资等。
一、公司大股东有刑事责任吗
股东是指在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
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但是在实践中,有的股东如果滥用权利或者不履行义务的,可能涉嫌犯罪,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
《公司法》中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履行出资义务都作了明确规定。
如果公司股东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可能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二、公司出资不实大股东有哪些刑事责任
股东出资不实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注册资本时,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出资或出资不足,以及在出资后抽逃出资的行为。出资不实的大股东的刑事责任,可能因其出资不足,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抽逃出资的标准有哪些?
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
1、行为主体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且其主观上具有抽逃出资的故意;
2、行为主体客观上实施了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虚假出资等行为;
3、产生了实际的损害结果;
4、前述的损害结果与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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