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户口本不是必须的,如果无法出具户口本,可以到公安机关开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持该户籍证明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一、没带户口本可以自愿离婚吗?
可以,没带户口本,可以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证明,凭借户籍证明也可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凭借集体户口汇总个人的户口卡片或是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本复印件办理。自愿离婚中,婚姻登记机关都需要户籍材料才能办理离婚登记,没有任何户籍材料是无法办理离婚登记的。
二、可以异地开具户籍证明吗?
外地不能开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开。
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
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也有常住居民特殊情况需要户籍证明的,居民凭身份证公安机关会出具的。
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三、在异地怎样办理户籍证明
不能异地开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可以委托办理,但是受托人必须持有委托人的相关证件,比如户口本或身份证或委托证明。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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