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结婚证遗失了怎么办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遗失结婚证怎么补办
如果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不慎遗失的结婚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结婚证丢失或损坏,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就可以补办结婚证。结婚证丢了补办需要的证件有:1、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遗失证明。3、查档证明,由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4、近期三寸双方合影照片。5、结婚证属于撕毁的情况,如果还能恢复原貌,那么可以不用派出所出具证明,直接把破损的结婚证带到民政局就可以。《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怎么办
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结婚证遗失证明怎么开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遗失补办的机关是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结婚证遗失证明的内容一般包括:男女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登记结婚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因何原因遗失结婚证的事实。遗失证明需单位或者街道居委会盖章。当事人补办《结婚证》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第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第二、结婚证遗失证明。第三、原登记机关或档案机关出具的档案证明。第四、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婚姻登记机关通过审查将补发《结婚证》。
结婚证遗失离婚程序
(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二)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三)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除了选择上述两种方法离婚,您也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该内容由 刘文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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