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的哪些用地可以划拨?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08 06:04:12
国有土地的哪些用地可以划拨?
下列用地可以划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第二十四条;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导读下列用地可以划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第二十四条;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下列用地可以划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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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的哪些用地可以划拨?
下列用地可以划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第二十四条;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