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纠纷要哪些证据
1、民间借贷纠纷要的证据包括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等的支付凭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2、民间借贷纠纷要收集以下证据:
(1)借款合同、收据、还款计划书、还款承诺书等债权凭证;
(2)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转账等交付借款的凭证;
(3)如果没有书面借款材料的,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等其他证据,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相关证人证言且需证人出庭作证;
(4)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合同等证明担保事实存在的证据;
(5)有抵押的,应提供抵押合同,抵押登记手续及相关权利凭证。
二、借贷纠纷到期前可以起诉吗?
1、借贷纠纷到期前可以起诉。
但必须证明对方明确表示了到期不还钱,或者证明对方到期无力归还,如果证明不了,法院会驳回起诉。
2、一般情况,双方约定履行日期的协议,债权人不能主张提前履行。
但如果债务人有预期违约行为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前主张债权。这种预期违约行为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2)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借贷纠纷发生之后,不管是采取协商、还是起诉的方式来处理借贷纠纷,都是需要拿出相关证明债务纠纷确实存在的证据的。若是无法拿出相关证据,那么债权人可能就无法维护自己的债权。故此对于债权人来说,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后,就采取合法方式收集证明债务确实存在的证据是十分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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