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务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起诉状怎么写
拖欠农民工工资起诉状的题目为民事起诉状,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务合同有效期最长多久
(一)固定期限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不论期限有一年、二年甚至是五年、十年,都由双方约定而成。(二)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务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务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固定期限劳务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务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务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在试用期因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且在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续订劳务合同的。
三、劳动争议可以约定管辖吗
在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很有可能和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对于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劳动仲裁或者起诉,那么可以进行约定管辖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是不适用约定管辖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诉讼阶段,司法解释也对劳动争议的管辖法院作了特别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明确,“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适用原则指引下,在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确定时,应遵循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专门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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