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标准,有的公司持股百分之十就是大股东,有的要在百分之四十九以上。一般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是流通股,占比多好些;二是若是非流通股,则越少越好,没有解禁压力。如果是大股东持股,相对少些好,利于重组或者没有减持的要求。如果是机构、基金等持有的股份,则相对多些为好,至少没有基本面方面的顾虑。公司的大股东,对于股份的持有比例其实完全不同,越是经济雄厚的公司,那么他们大股东持有的比例越少,因为所涉及的金额十分庞大,一般在百分之二三十就已经够了。
一、公司被收购可以拒绝么
公司可以拒绝收购,但是,当满足下面的条件后,会进行强制收购:
1、当股份公司由于股份转让导致控制权的转换时,可能会导致该公司的经营者和经营策略的改变,这对小股东是不利的;
2、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具有对公司的控制价值,并不应只属于持有该股份的大股东,而是属于公司的全体股东。
【法律依据】
《公司收购法》第三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有限公司大股东与法人谁说了算
大股东与法人是,大股东说了算。大股东是持股百分之五十及以上的股东;或者其持股虽然在百分之五十以下,但能够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而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所执行和从事的民事活动要符合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九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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