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需要提交清算报告,公司解散的决议,公司营业执照以及股东的相关信息。公司注销之前必须进行清算,未经依法清算的,由清算的义务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第四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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