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怎么走工伤?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08 06:41:10
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怎么走工伤?
法律分析。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申请工伤赔偿流程: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资料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导读法律分析。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申请工伤赔偿流程: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资料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法律分析: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申请工伤赔偿流程: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资料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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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怎么走工伤?
法律分析。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申请工伤赔偿流程: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资料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