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肠炎由于会给患者的健康造成影响,因此需要及时的进行治疗,但对于孕妇来说如果患有这类疾病就要注意了,除了及时的进行治疗外,症状大家也是不能够忽略的,下面我们来看看怀孕期间结肠炎的症状有哪些?
当溃疡性结肠炎处在活动期时,怀孕常常使结肠炎症状加重,尤以妊娠头3个月为甚,少数病人可好转。当溃疡性结肠炎达到缓解期时,25%-52%病人在妊娠头3个月之内复发较多,在产后期复发较少,自发性流产率较高,引产以后有的病人出现病严重迁延。
一般情况下,溃疡性结肠炎患者应当延迟怀孕,直到病情得到有效控制达1年以上才考虑怀孕。如果未被有效控制或被控制不到到一年就怀孕,那么,在妊娠期内或分娩后早期都有可能引起病情加重。资料表明,大约1/3的非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和2/3的溃疡性结肠炎患病孕妇在妊娠期病情加重,大约10%的患病孕妇可能发生自发性流产而中止妊娠。在怀孕期出现急性溃疡性结肠炎,一般多见于妊娠头3个月内,分娩期及其产后期病情常呈中度或极度严重,病死率高(40%-80%)。
结肠炎的出现对女性怀孕有一些影响,但是如果及时的治疗,对人们的身体危害还是不大的,所以我们平日里需要多注意妊娠期疾病加重,同时在非剧烈运动后出痔弁聪窒笠欢ㄒ多注意,及时的去医院检查,听取专家的说法。怀孕时这些药是绝对不能吃的,这个不影响生育,不过最好治愈好以后再生育。怀孕期间不能吃任何药物。
关于结肠炎的症状我们就讲解到这里,如果在生活中遇到这类疾病,患者一定要尽早的进行治疗,早治疗身体才能够早康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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