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指心脏电活动的频率、节律、起源部位、激动次序或传导速度的异常,临床上常采用药物治疗心律失常,但有些患者表示,在停药后,症状又会重复出现,医生可能会建议患者做射频消融术治疗,也可能建议终身药物治疗。 药物治疗心律失常有哪些利弊呢?
抗心律失常药物使用方便、价格低廉,是临床上治疗心律失常常用的方法,也是我国心律失常患者的一线治疗方法。抗心律失常药物可作为首次心律失常发作的治疗。
心房颤动为最常见的心律失常之一,我国现有大约1000万心房颤动患者,其中大部分都为老年患者,这类患者导管消融治疗的并发症和死亡率相对较高。
无论是阵发性还是持续性或永久性有症状的心房颤动患者,抗血栓治疗及药物控制心室率应作为其首选治疗方法。临床上绝大多数心律失常疾病,药物治疗都是首选的治疗方式。
抗心律失常药物虽然能够抑制心肌梗死后室性心律失常,却同时也会增加心律失常性死亡率和总死亡率。 大多数抗心律失常药物能够通过直接或间接作用于机体心肌细胞,从而发挥抗心律失常作用。
药物治疗心律失常时,必须尽量避免心律失常的不安全因素,如增加药物剂量过快、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心肌缺血、传导阻滞、左室功能不全、恶性室性心律失常等。
临床上药物治疗心律失常的用药原则: 联合用药时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减少各药的剂量;抗心律失常治疗时尽量选用单一药物,避免联合用药;避免同时使用副作用相似或同一类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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