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属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是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管辖的县级市,也是该州首府。马尔康在藏语中意为火苗旺盛的地方,引申为兴旺发达之地。下面小编带大家深入了解一下马尔康的建制沿革,为大家解答马尔康属于哪个省哪个市。
1、马尔康在先秦时期为冉陇之地,在秦朝时属于湔氐道辖地,在两汉时期隶属汶山郡。唐宋时期,马尔康属羇糜32州。元朝的马尔康隶属吐蕃宣慰司。在明代永乐年间,属杂谷安抚司。
2、清朝乾隆时,马尔康属理番直隶厅。民国时期,马尔康属理番县(理县)。1956年4月正式建立马尔康县,因玛康寺而得名。其境内原系梭磨土司的部分属地和卓克基、松岗、党坝三个土司(统称四土地区)所辖。
3、2015年10月,国务院批准马尔康县撤县建市。同年12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县级马尔康市,行政区域、政府驻地和隶属关系不变。 1996年,马尔康县辖1个镇、13个乡。
4、截至2012年,马尔康辖3镇11乡。 2016年,马尔康撤销沙尔宗乡,设立沙尔宗镇。2019年撤销卓克基镇,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马尔康镇管辖,镇政府驻马江街65号。
通过上文对马尔康建制沿革的介绍,相信大家对“马尔康属于哪个省哪个市”有所了解。截至2020年,马尔康镇辖3镇10乡,分别是马尔康镇、松岗镇、沙尔宗镇,以及梭磨乡、白湾乡、党坝乡、木尔宗乡、脚木足乡、龙尔甲乡、大藏乡、康山乡、草登乡、日部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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