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税务局网站找到电子税务局模块,进入“电子申报”菜单进行操作,点击“个人所得税申报”,选择“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此表适用于适用于采用查账或定率方式(单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两个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月度(季度)纳税申报。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2、点击“添加申报记录”。
3、录入“投资者信息-身份证件号码”。
4、申报数据核实无误后,点击“确认添加”。注意确认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
5、申报数据核实无误后,先后点击“确认申报表”、“提交申报表”,完成申报。
6、再看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
7、录入“税款所属期起”和“税款所属期止”,点击“下一步”。
8、点击“添加申报记录”。
9、录入“投资者信息-身份证件号码”。
10、申报数据核实无误后,点击“确认添加”。注意确认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
11、申报数据核实无误后,先后点击“确认申报表”、“提交申报表”,完成申报。
注意区分A表与B表,适用对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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