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项税额计算公式: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一般情况下的销售额的计算,当期销售额包括增值税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从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具体的说,应税销售额包括以下内容: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具体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支付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和代垫款项等费用。
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