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用具商标应该注册的类别是:
第十一类-灯具空调;1104-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食品加工机器)、微波炉(厨房用具)110317
第二十一类-厨房洁具;2101-厨房炊事用具及容器(包括不属别类的餐具)
知识产权。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