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丢了的赔偿标准:
如果有保值,则抄按值价格赔偿。
如果无保值,原则最多只能按三倍邮费价格赔偿。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百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
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度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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