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西安阎良公安局发布通报称,网传该局工作人员私信某网民声称要查询其个人信息,针对此情况,该局督察部门已开展调查。据网友发布的网帖显示,一名女士私信她表示可以查询到她的个人信息,聊天记录中这名私信的女士还表示可以查到开房记录。有网友指出,这名被指威胁网友的女士疑似陕西公职人员,因其微博中晒出了疑似警号的铭牌、肩章等物品。
经查,系该局警务辅助人员在与某网民私信过程中发生争执,导致情绪失控,为恐吓对方,信口编造要查询其个人信息,涉事人员没有接触、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的条件和权限,也未发现其通过他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况。目前,阎良分局已根据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私下查询公民个人信息是违法行为。根据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查询个人信息、查询开房记录、查询家庭住址,查询他人家庭情况等行为,都将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通过已公开的案例也能看到,公职人员不管出于何种原因私自查询公民个人信息都面临着严格的处罚,2018年,宁波市镇海区法院宣判的一起案件中,民警詹某帮朋友查询信息,詹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2023年浙江民警池某出于好奇心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行踪轨迹、住宿信息、车辆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1000余条,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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