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辅相成。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同一性通过斗争性来体现。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着事物的变化发展。
2、实践的基本形式包括物质生产实践、社会政治实践和科学文化实践等,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它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决定着社会的基本性质和面貌。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强调出处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强调原因 )。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 强调验证 )。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强调结果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3、事物的辩证发展过程经过第一次否定,使矛盾得到初步解决。而处于否定阶段的事物仍然具有片面性,还要经过再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实现对立面的统一,使矛盾得到解决。事物的辩证发展就是经过两次否定,出现三个阶段即“肯定一否定一否定之否定”,形成一个周期。事物的这种否定之否定过程,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方向是前进上升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4、真理与谬误的界限:是否正确反映客观对象的本质和规律;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 1 )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
( 2 )凡是真理都具有客观性:①真理中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②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 真理的客观性两点 )
( 3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的含义:①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包含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内容。( 客观性 )②世界是可知的,每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向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 可知性 )③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 无限性 )
( 4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度的:从广度上说,它只是客观世界的一定范围的正确认识,有待于扩展;从深度上说,它只是对特定事物的一定程度的近似正确认识,有待于深化;从进程上说,它只是对事物的一定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有待于发展。
( 5 )真理的具体性指真理是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主观对客观的符合,它要受条件的制约,并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离开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条件,真理就是抽象的、无意义的。
5、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量和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认识量是认识事物的深化和精确化。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认识度要掌握适度原则。
6、量变和质变既相区别,又相联系。其区别的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把同质的事物区别开来的依据是事物的属性和量。其联系是相互转化和相互渗透:量变向质变转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向量变转化,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拓道路。量变中渗透质变,即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部分质变;质变中渗透量变,即在质变中包含新质在量上的扩张。事物的发展就是由量变到质变,由部分质变到根本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相互交替,以至无穷。
7、现象和本质是相互区别的: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本质则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而本质是一般的、共同的;现象是多变的,本质则是相对稳定的;现象是生动、丰富的,本质是比较深刻、单纯的。现象和本质相互统一的,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任何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部表现,即使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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