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批准。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
法律分析: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批准。3、方案公告:由市、县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
【法律分析】:涉及农用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什么批准:1、申请。建设单位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向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并按国土资源部3号令第五条的规定提供有关材料。 2、勘测定界及征地前的调查。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有资质测绘队伍对该用地范围进行勘测定界...
法律分析: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批准。土地报批实行分级审批,由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层层递交审批,包括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
法律分析:土地征收是必须要经过以及省级以上审批,再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才能够向土地征收所在地发出征收公告。土地征收其主管部门是国土资源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以下土地需要经批准:第一,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一般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如果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批准...
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批准。禁止通过撞自调空层级十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示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撞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原,交通...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以下土地需要经批准,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一般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如果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
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已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内的,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批准。二种是,在已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外的,由或者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