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多次买卖的短线交易,有关规则作了最严格的限定,即:对于多次买入的,以最后一次买入的时间作为六个月卖出禁止期的起算点;对于多次卖出的,以最后一次卖出的时间作为六个月买入禁止期的起算点。短线交易违规案例:A公司大股东在股份获得流通权后,于2007年3-4月间陆续减持公司股份600万股,但4月末...
一、特定短线交易的意思:特定短线交易主要指的是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6个月内,将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买入后又卖出,或者卖出后又买入的行为。二、特定短线交易对股市有以下影响:1、影响股市波动:特定短线交易的大量买卖活动可能导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短线交易”是上市公司、股票在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
关于特定短线交易监管八要点如下:1、明确卖出时具备大股东、董监高身份需遵守 《规定》明确,特定短线交易的适用主体范围,限定为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大股东、董监高等特定投资者。其中,对于买入卖出时均具备大股东、董监高身份和买入时不具备但卖出时具备的,明确需遵守特定短线交易制度。2、特定短线...
(1)看持股比例。如果前10大股东均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 根据于2020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构成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上市公司...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对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短线交易行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二)窗口期买卖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在下列期间(以下简称窗口期)不得买卖本公司...
短线交易是指上市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及大股东,在法定期间内,对企业上市股票买入后再行卖出或卖出后再行买入,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短线交易的目的是最大的利用资金最大化的追求利润。这是短线交易的根本目的,因为我们实行的是一次长期的股票投机行为而不是或者从来不是为了赢得这张...
法律分析:一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因其特殊的地位,能够直接接触到与公司生产经营紧 密相关的内部消息。如果允许他们利用内部信息炒作股 票,则有可能形成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对广大投资者 是极为不利的,也是极不公平的;二是大股东由于其持 有股份数量比较大,很有可能控制公司或对公司...
据介绍,短线交易是指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等特定主体在较短时间内,将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买入后又卖出,或者卖出后又买入的行为。《证券法》规定,上述特定主体在6个月内的买卖行为属于短线交易。同时,《证券法》授权可以规定豁免情形。从监管实践看,为支持和鼓励中长期机构投资...
短线交易的界定短线交易一般是指“特定主体在法定期间内,对公司上市股票买入后再行卖出或卖出后再行买入,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对此,新《证券法》第44条第一款有着明确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