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16:06:57
法律分析:1.对征收决定不服的,被征收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救济的方式,由被征收人自由选择,被征收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先提起行政复议,在进行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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