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16:05:45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一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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