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16:20:14
医院打错针致人死亡属于一级医疗事故,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所规定的医疗事故罪,如果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是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常规造成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如上述后果是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护士打错针导致病人死亡的医院,应承担几项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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