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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16:34:06
律师解析。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离婚时关于债务的分割首先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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