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14:27:44
律师解析。1、保存日常生活支出的收据等,以证明该笔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并且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可以婚内约定该借款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并告知债权人,以确定该债务由个人承担。3、妻子可以告知丈夫的债权人,该笔借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借款,并非夫妻双方共同借款,以排除债权人的善意的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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