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12:42:20
法律分析: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造林当年为1000元每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到800元。2、用材林:同防护林。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到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4、“四旁”林木: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计算;珍贵常绿树木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着物、建筑设施等,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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