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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15:50:02
律师解答。根据《劳动法》第39条规定,员工在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期间内,享有带薪年休假。年休假的天数,依据员工工作年限来确定。具体来说,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期为5天至10天;工作满10年以上的,年休假期为15天。因此,在员工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之后,每年可以享受15天的带薪年假。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员工是否休满当年的年假,其应享有的带薪年假是固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已享受的带薪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因劳动者原因未能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工资的三倍支付折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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