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8:10:44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二○○五年五月十一日发布司法解释。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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