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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8:18:56
法律分析:单位名称 (单位编号):(公章) 参保人员姓名: 个人编号: 身份证号: 入出院时间: 手术时间: 是否提供独子证: 年 年 月 月 日至 日 独子证号: 年 月 日 生育时间: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分娩年龄(计划生育手术不填): 独子证办证时间。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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