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08:54:04
解除合同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在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强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但进入诉讼阶段终止合同的一方要证明终止合同通知已经送达另一方的,书面通知送达的证据非常重要,成为终止胜诉的关键证据。【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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