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1:08:57
法律分析:一、监察法对涉嫌犯罪财物的处理作出明确规定。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对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没收”,是指将违法取得的财物强制收归国有的行为,没收的财物一律上缴国库。“追缴”,是指将违法取得的财物予以追回的行为,追缴的财物退回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依法不应退回的,上缴国库。“责令退赔”,是指责令违法的公职人员将违法取得的财物予以归还,或者违法取得的财物已经被消耗、毁损的,用与之价值相当的财物予以赔偿的行为。责令退赔的财物直接退赔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无法退赔的,应当上缴国库。二、行政监察法明确规定的对象是什么。行政监察法明确规定的对象,是根据《行政鉴定法》第十五条国务院监察机关对下列机关和人员实施监察。(一)国务院各部门及其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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