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23:43:13
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造成重大损失或有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立案追诉标准(二)》第七十四条,涉及五十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利用互联网或媒体公开损害信誉、导致单位停业或破产等情形,应予立案追诉。商业信誉是社会对经营者信用和名誉的评价,对经济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商业信誉,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经营者的经济能力、信用状况等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经营者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名誉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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