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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23:13:13
律师解答。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不通过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须支付补偿金。在试用期内,企业享有一项权利,即如果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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