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23:28:47
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除按照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烈士家属的待遇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的相关规定,主要有下列规定。第十四条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烈士褒扬金由领取烈士证书的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第十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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