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18:07:40
法律规定允许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法律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同时,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分析;1、可以辞职。2、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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