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18:20:31
依照本条和第119条的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十人以上轻伤的。(二)造成井喷或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四)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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