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22:54:48
带薪休产假,女性员工不可以再同时领取生育补贴。根据国家有关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在产假期间可从社保中心领取生育津贴。一般来说,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生育女工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相当于产假期间工资的性质。也就是说,生育女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超过生育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单位按有关规定发放。生育女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所在单位发放产假工资。如果生育女工所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应享受的工资收入的,差额部分应由单位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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