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22:44:15
法律分析:关于入学条件的规定参见《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三、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在非户籍所在区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各区教委要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各区教委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条件的审核,严格审核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情况。(二)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就近登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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