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6 13:20:05
法律分析:欠款纠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法律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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