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6 13:57:1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是国家,具体的的实施者则是代表国家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级政府部门,各级政府部门通过划拨,发起拍卖会等各种形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文件可以公开查阅。我想咨询一下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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