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8 01:51:28
目前,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是按7%-15%的比例缴存。从5月1日开始,重庆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调整为5%。但这不是普调,主要支持对象是经营困难企业,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确定具体缴存比例。政策调整后并不会影响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经营困难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的范围内选择合适的比例。经营正常的企业可保持现有缴存比例或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12%。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等情况好转后补缴。调整目的是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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