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7 10:17:13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有权向企业、事业单位发出《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发出《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也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三)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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