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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8 01:55:56
《劳动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应在30天内结算,超过即构成拖欠。若因生产经营困难导致无法按时支付工资,可与工会协商一致延期一个月内支付,并需告知全体劳动者并备案。法律分析;30天。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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