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3 13:39:28
一、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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