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3 13:42:22
累犯减刑的条件具体如下: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一)“确有侮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对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提出申诉的,要依法保护其申诉权利。对罪犯申诉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应当一概认为是不认罪服法。(二)“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