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2 20:45:21
法律分析:一、学生携带个人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校园卡),去所在的二级学院申请、签字、盖章。二、学生携带学院已盖章的证明与个人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校园卡),到学校保卫处审核、盖章。三、学生携带已盖章的证明与个人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申办事由。就业招聘过程中需要开具应聘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由用人单位向公安部门“公对公”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向指定公安机关提出应聘人员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但无特殊情况,不建议企业对应聘人员要求开具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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